日前,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在天津举办“关于加强和改进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工作”的小型研讨会,课程发展处刘月霞处长主持会议,申继亮副司长以及部分省市教研室主任、基教处处长、校长代表共16人参加了此次会议,我所所长崔允漷教授作为特邀大学专家出席。会议着重讨论了加强和改进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重要意义、主要任务与保障机制。
崔允漷教授就上述问题提了三点想法:一是要明确一个概念:“教学研究工作”。原稿指称不明,易导致混乱,如教研机构承担研究、指导、服务(第一页是管理)的职能;原稿主要回答了怎样开展教学研究工作,没有回答研究什么、怎样研究、研究后怎么办……建议:以点(教研室和教研员)为主,涉及面(教学研究工作),即以教研室建设、教研员专业发展为主,涉及其它教学研究工作或人员。应明确省、地、县三级是何关系?专职教研员与校本教研是何关系?与相近单位如教科室、大学人员等是何关系?二是要确立一个新的平台或背景:课程改革平台或背景。课程改革10多年了,不在课程视野下思考教学研究工作,是一种倒退;现在的矛盾是新课程所需要的与教研室的实际工作。建议:应在“教学研究工作”前加上“课程”两字;强调课程改革制度设计下的教研室定位与教研员专业发展;把“教学”当作“课程实施”来思考。三是要产生一种引领:专业化。教研室那么多年了,有关规范的问题不是主要问题,如何发展才是主要问题。因此我们要在新的背景或平台上思考教研室是什么:地区一级课程发展中心;教研员是谁:教师的教师,课程领导者;要发展教研员的课程领导力:课程发展能力、专业引领能力、自我发展能力。只有这样,此文件才有生命力或独特价值。

